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22年2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22年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新冠疫情防控、春节期间高发问题、大气污染防治、城市主干道道路功能完善等重点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强化案件督导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2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干线公路沿线问题2022年2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得分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
长葛市(99.15分)
襄城县(98.96分)
鄢陵县(98.62分)
禹州市(98.15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基本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
案件派遣: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明确,确权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禹州市公众举报案件处置情况相对较差。
(二)建成区组(详见附件1)
示范区(95.24分)(优秀等次)
东城区(94.17分)(优秀等次)
魏都区(82.18分)(合格等次)
建安区(81.41分)(合格等次)
开发区(69.26分)(不合格等次)
开发区整体案件处置情况差,案件超时情况严重,大量案件搁置未处理。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详见附件2)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许昌供电公司、中国广电河南网络有限公司许昌分公司、市教育局、市民政局(100分)
市公安局(99.17分)
许昌电信公司(93.24分)
市水利局(93.06分)
中石油许昌分公司(93.01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64.03分)
许昌铁通公司、许昌学院(60分)
中石化许昌分公司(54.66分)
市银监分局(52分)
河南报业集团大河书局有限公司、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0分)
河南报业集团大河书局有限公司、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全部案件搁置未处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详见附件3)
1、案件处置好的乡、镇、办
东城区永昌办事处(100分)
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7.65分)
魏都区南关办事处(96.89分)
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6.87分)
魏都区新兴办事处(96.84分)
2、案件处置差的乡、镇、办
示范区魏武办事处(56.19分)
建安区将官池镇(55.65分)
开发区龙湖办事处(45.39分)
建安区产业集聚区(40分)
魏都区产业集聚区(38.92分)
(五)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详见附件4)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建安区椹涧乡、建安区将官池镇(100分)
建安区河街乡(91.67分)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75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建安区小召乡(40分)
建安区陈曹乡(38.58分)
建安区许由办事处(0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22年2月份(2月1日0:00时至2月28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9151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1039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6457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267件,热线举报91件,视频抓拍197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00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22年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8097件,当月应结案28408件,已结案25452件(按期结案21266件,超期结案4186件),按期结案率为74.86%,结案率89.59%;超期未处置案件2956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989次。
已立案的28097件案件中,事件类25489件,占案件总数的90.72%;部件类2608件,占案件总数的9.28%。(详见附件5)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2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9512件,占比37.37%)、东城区(4600件,占比18.07%)、建安区(4382件,占比17.22%)、开发区(1901件,占比7.47%)、市城市管理局(1709件,占比6.71%)、示范区(1220件,占比4.79%)、市公安局(922件,占比3.62%),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5.26%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41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4.74%。(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6)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2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72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160件(按期结案128件,超期结案32件),按期结案率74.42%,结案率93.02%,超期未处置12件。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22年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类专项督导下发督查通知12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5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督查通知2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督导案件中有7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4分。
(二)东城区。督查通知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三)开发区。督查通知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有5件(限期整改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9分。
(四)示范区。督查通知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五)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督查通知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六)其他单位。建安区、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55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4.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情况表
5.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6.2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7.各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