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事务公开活动学习制度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3-11-12 15: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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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事务公开活动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讨论为基本形式,集中学习每月安排一次,每次半天时间。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事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集中讨论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大家共同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同志或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或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每次集中辅导时间不少于半天。
(1)主要领导要带头参加学习,中心主任为落实学习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组织,正确引导,率先垂范,切实落实各项学习制度。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还要抓好部门负责同志的学习,形成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习制度。
(2)学习要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重大决策,解决数字城管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确保学习的实效性。要做好学习前的调查研究,每次学习都要有明确的专题,重点学习研究一到两个文件或者问题,但不能以研究工作代替理论学习和讨论。
(3)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全体成员必须参加学习,以保证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领导小组请假。
(4)要加强对学习的规范化管理,每次学习讨论要有记录,参加人员要积极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活动,总结经验,推动学习深入进行。
(5)加强对学习情况的检查和考核,并将有关情况在工作例会上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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