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采集立案、核查结案标准的通知(许数字城管〔2013〕10号)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3-09-09 11: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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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魏都区政府,许昌新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单位:

为了适应数字化城市管理发展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效能,依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工作方案的通知》(许政办[2010]71)、《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管局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10]135)以及国家住建部关于信息采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经过认真研究,重新修订完善了《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事部件采集立案、核查结案标准》,已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三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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