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政办[2009]36号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0-05-28 11: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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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一期工程建设方案

20085,省建设厅将我市列为全省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城市。为切实做好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加快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简称数字城管系统)建设步伐,不断推进城市管理体制创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分期实施,逐步完善,建设与大城管体系相适应的数字城管系统,实现投资成本低、运维费用低、使用效能高的目标,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效能,为最终建成许昌公共服务数字化信息平台,构建数字许昌做出新贡献。

 ()总体目标

通过建设数字城管系统,对城市管理部件、事件进行网格化、数字化、编码化的管理方式和城管机制的创新,达到三个第一”,即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问题,第一时间核实反馈问题;建立四个机制”,即快捷准确的问题发现机制,分工协作的协同处理机制,科学透明的考核评价机制,形式多样的社会参与机制;实现三个转变”,即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管理转变,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转变,单部门管理向协同管理转变;构建基于“3S”技术统一的城市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形成信息化、标准化、精细化的城市管理新模式。

二、基本模式和建设原则

 ()运行模式

数字城管系统实行三统一、一分别、二合一、三点一线的运行模式。三统一”,即市级统一接入、统一受理、统一派遣;“一分别”,即各责任单位分别处理问题;“二合一”,即监督轴和指挥轴合二为一,成立一个监督指挥中心,功能相对分离;“三点一线”,监督员采集市级监督指挥中心受理派遣基层责任单位直接处置反馈。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实结案和综合评价7个环节,实现信息技术与城市管理应用的有机结合,精细规范管理与全面覆盖管理的有机结合,高效管理与长效管理的有机结合。

 ()建设原则

1.先进性原则。确保系统能够适应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更好地解决系统今后的升级等问题。

2.实用性原则。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目的,确保项目建成后能满足实际管理的需求,避免无效投资现象的发生。

3.经济性原则。具有与其他信息系统数据共享、协同工作的能力,高效整合现有资源,避免重复投资。

4.安全性原则。具备足够的安全权限和容错能力,保证系统的网络安全、应用系统安全和数据安全。

5.可扩展性原则。保证提供与其他相关信息系统的接口,实现功能扩展和与其他信息系统的交换与共享。

三、建设内容和步骤范围

 ()建设内容

根据国家建设行业标准和规范,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模式建设、数据建设、应用系统建设、软硬件网络环境建设、无线数据采集体系建设、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场地建设。

()步骤范围

按照总体规划,分期实施、资源共享、逐步扩展的要求,该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范围:中心城区(魏都区、东城区、经济开发区、许昌县城区)建成区65.3平方公里,2009年将涉及城市管理工作密切的相关单位纳入数字城管系统,2010年扩展至城市管理涉及的各个部门。二期工程建设范围:扩展至中心城区100平方公里及市区地下管网;三期工程建设范围:扩展至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和市辖县()中心城区。

四、推进计划

根据我市数字城管系统的建设内容和前期工作进度,一期工程建设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20091—3)

系统建设咨询和监理公司招标;总体施工方案设计、招标、概算报批;机构设置、编制筹备;系统平台建设招标;其他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以上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财政局、市编办、市人事局、市政府采购办、市招投标中心配合。

()建设阶段(20094—10)

1.监督指挥中心建设。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的规定要求,建立监督轴和指挥轴合二为一、功能相对分离的市监督指挥中心,设立统一的呼叫接入号码,提供短信接入和回复服务,对城市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由市监督指挥中心按事发区域或部件归属,直接分转至基层责任单位,统一接入,统一受理、统一派遣。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移动公司、联通公司配合。

2.机构设置。组建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负责,市城管局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配合。

3.队伍建设。组建市城市管理监督员队伍,统一进行法律、业务、综合素质培训。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制定规范,市人事局负责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接线员的公开招聘、培训和办理事业单位人事变动各种手续等工作,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4.系统平台建设实施。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T106—2005)要求,制定技术方案,建设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监管数据无线采集子系统、呼叫中心受理子系统、协同工作子系统、地理编码子系统、大屏幕监督指挥子系统、综合评价子系统、构建与维护子系统、数据共享与交换子系统;结合实际,开发业务短信子系统、领导移动督办子系统、监督员管理子系统、数字城管综合门户网站、视频监控与共享子系统、CA认证子系统、双网数据同步子系统。

5.信息普查与数据库建设。一是划分单元网格。按照《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CJ/T213—2005)要求,结合实际,对单元网格进行精细划分和编码。二是实地勘测调查。对市区城市管理公共区域内的各项设施,包括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及其他有关设施共6类城市管理部件,按技术规范的精度进行地理定位,按照《城市市政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CJ/T215—2005)的要求进行描述。三是建立数据库。由部件管理的责任部门提供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信息,通过地毯式普查,建立全面、准确、完整的城市管理部件基础数据库。

市城管局负责全市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绘制单元网格图集,制定数据入库规范;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质监局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协助完成单元网格划分和编码。

按照普查标准和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负责提供由本地本部门管理、位于公共空间且提供公共服务有关城市部件的物理属性和管理属性,配合信息普查工作。

6.网络建设。依托现有的政府网络和无线通信网络,建立连接市监督指挥中心和相关政府部门、专业单位、乡()的网络,实现无线通信网络和有线网络之间的专线连接,为与部件和事件相关的所有政府部门及专业单位、乡()实施监督、指挥、执行提供安全稳定的网络资源保障。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市直有关部门和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配合。

7.资源整合与共享。政府投资的信息资源实行免费共享,高效整合共享全市基础电子地图、视频监控系统、规划信息、法人基本信息,为数字城管各相关部门网络互联提供数据交换接口,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的多样性和实时性,建立全市城市综合信息资源库。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1:500中心城区和城乡一体化推进区基础地形图、最新航拍的正射影像图及相关地理信息数据;市城乡规划局负责提供中心城区基础地形图,有关城市部件基础数据档案;市民政局负责提供全市城区电子地图信息和行政区划图;市建委负责提供市政公用设施、园林设施、地下管网等基础数据档案;市公安局负责提供视频监控资源的共享和相应的数据资源;市工商局负责提供法人信息;市发改委(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现有网络与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的连接,配合做好数字城管系统信息网络的建设工作。

  ()调试与试运行阶段(200911)

推行各子系统的功能测试和系统的整体联调,进一步整合系统资源,完善与各政府部门、专业部门系统的接口功能。对试运行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市直有关部门配合。

()验收阶段(200912)

按照建设部有关技术规范,提交项目文档,邀请省建设厅等有关专家到现场测试和验收,系统验收后正式投入运行。

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负责。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数字城管系统是加强城市管理引进先进技术、大胆改革创新的一项重大举措,该系统已列入市政府2009年城建重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抓紧抓好。市数字化城管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简称数字城管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规划建设、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相应工作人员,督促落实市数字化城管办公室(市监督指挥中心)派遣任务的完成,负责辖区内及本部门、单位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通力协作配合

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涉及部门多,覆盖面广,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完成承担的工作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耽误工作进展。凡是因组织领导不力而影响工作进度的,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落实资金保障

实行以政府投资为主、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网络运营商提供(部分建设内容)成品性商业服务,由市财政以设备租赁费或服务费形式支出换取的模式。市财政承担数字城管一期和二期主体工程建设资金;纳入数字城管系统监督指挥的部门和单位承担本部门、本单位网络终端建设资金和相应的运维费用;魏都区政府、许昌县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承担本辖区数字城管网络平台、终端建设资金和相应的运维费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做好数字城管系统建设的经费安排,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早日建成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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