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24年6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24年6月份,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紧紧围绕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各类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强化案件督导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6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2024年6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得分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
禹州市(96.03分)
长葛市(93分)
鄢陵县(91.93分)
襄城县(91.46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基本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案件采集有效率高,案件数量基本达标;襄城县、鄢陵县公众投诉案件一直为零,长葛市信息采集问题单一;
案件派遣: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明确,确权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
案件处置:各县(市)案件结案率、按期结案率高;
现场检查:襄城县、鄢陵县现场发现问题较多。
(二)建成区组(详见附件1)
东城区(96.99分)
示范区(96.65分)
建安区(92.98分)
开发区(91.96分)
魏都区(88.3分)
魏都区近15%的案件搁置未处理,案件处置效率低,按期结案率、结案率分别低于全市平均水平8.61、5.52个百分点。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详见附件2)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市供销社、市教育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体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许昌供电公司、许昌电信公司、许昌学院、许昌铁通公司、许昌职业技术学院、许昌铁塔公司、市广电公司(100分)
市城市管理局(99.18分)
许昌移动公司(99.13分)
市水利局(98.94分)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98.01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市城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84.79分)
河南报业集团达利广告公司(60分)
中石油许昌分公司(52分)
中石化许昌分公司(49.67分)
许昌高铁东站(0分)
许昌高铁东站案件共2个案件,全部搁置未处理,涉及问题为东站广场设施缺损、移位。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详见附件3)
1、案件处置好的乡、镇、办
建安区五女店镇、建安区蒋李集镇、东城区永昌办事处(100分)
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9.63分)
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9.07分)
魏都区东大办事处(98.16分)
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97.36分)
2、案件处置差的乡、镇、办
开发区长村张办事处(78.93分)
建安区许由办事处(76.75分)
示范区永兴办事处(75分)
建安区苏桥镇(69.81分)
建安区张潘镇(50分)
建安区张潘镇共2个案件,全部超时处理,主要涉及暴露垃圾问题。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24年6月份(6月1日0:00时至6月30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40704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146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1288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626件,网格员上报2058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586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24年6月份,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5547件,当月应结案34840件,已结案32444件(按期结案28603件,超期结案3841件),按期结案率为82.1%,结案率93.12%;超期未处置案件2388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476次。
已立案的35547件案件中,事件类29688件,占案件总数的83.52%;部件类5859件,占案件总数的16.48%。(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6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9698件,占比29.89%)、建安区(8184件,占比25.23%)、东城区(7358件,占比22.68%)、开发区(3319件,占比10.23%)、示范区(2210件,占比6.81%),以上5个单位处理了94.84%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48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5.16%。(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4年6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668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663件(按期结案635件,超期结案28件),按期结案率95.06%,结案率99.25%,超期未处置5件。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24年6月份,市数字化城市运行中心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类专项督导下发督查通知5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建安区。督查通知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二)其他单位。魏都区、东城区、开发区、示范区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37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6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