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22年1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22-12-13 14: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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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创建迎检活动、大气污染防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公共绿地环境提升、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强化案件督导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干线公路沿线问题2022年11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得分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

襄城县(99.76分)

禹州市(98.78分)

长葛市(98.18分)

鄢陵县(因疫情防控,本月暂无相关数据)

(二)建成区组(详见附件1)

示范区(92.86分) (优秀等次)

东城区(92.37分)(优秀等次)

建安区(90.23分)(优秀等次)

魏都区(82.1分)(合格等次)

开发区(79.29分)(合格等次)

开发区整体案件处置不及时,超期案件较多。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详见附件2)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许昌供电公司、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石油许昌分公司100分)

市公安局(97.83分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92分)

市水利局(83.11分)

许昌移动公司(81.24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许昌学院(60分)

河南报业集团达利广告公司(56分)

许昌联通公司(52.23分)

中石化许昌分公司(52分)

市交通运输局(50.51分)

市交通运输局80%的案件超期未处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详见附件3)

1、案件处置好的乡、镇、办

建安区五女店镇、东城区永昌办事处(100分)

建安区新元办事处(98.61分)

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98.39分)

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8.37分)

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7.2分)

2、案件处置差的乡、镇、办

魏都区丁庄办事处(77.46分)

魏都区灞陵办事处(75.89分)

魏都区颍昌办事处(65.46分)

魏都区产业集聚区(41.67分)

开发区长村张办事处(34.65分)

(五)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详见附件4)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安区河街乡、建安区许由办事处、建安区将官池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安区五女店镇100分)

建安区灵井镇(91.25分)

建安区陈曹乡(50分)

建安区张潘镇(40分)

开发区长村张办事处0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22年11月份(11月1日0:00时至11月30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2441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018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16934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375件,热线举报21件,视频抓拍59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34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17413件,当月应结案17294件,已结案14749件(按期结案12468件,超期结案2281件),按期结案率为72.09%,结案率85.28%;超期未处置案件2545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851次。

已立案的17413件案件中,事件类15762件,占案件总数的90.52%;部件类1651件,占案件总数的9.48%。(详见附件5)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1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5020件,占比34.04%)、建安区(3692件,占比25.03%)、东城区(1815件,占比12.31%)、市城市管理局(1136件,占比7.7%)、示范区(1056件,占比7.16%)、开发区(1037件,占比7.03%),以上6个单位处理了93.27%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42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6.73%。(详见附件6)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11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48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43件(按期结案38件,超期结案5件),按期结案率79.17%,结案率89.58%,超期未处置5件。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22年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类专项督导下发督查通知5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魏都区督查通知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建安区督查通知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东城区督查通知6份,开发区督查通知4份,示范区督查通知6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17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4.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情况表

5.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6.11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7.各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一览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