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22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22-11-15 14:5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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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创建迎检活动、大气污染防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公共绿地环境提升、中心城区网格化管理等重点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强化案件督导督办,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得分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干线公路沿线问题2022年10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得分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

两市两县因疫情防控,本月暂无相关数据。

(二)建成区组(详见附件1)

东城区(88.12分) (良好等次)

示范区(86.57分)(良好等次)

开发区(84.45分)(合格等次)

建安区(81.27分)(合格等次)

魏都区(81.18分)(合格等次)

魏都区非市容环境类问题处置不及时。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详见附件2)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许昌供电公司、许昌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许昌邮政公司100分)

市公安局(98.23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3分)

市体育局(92.58分)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92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许昌联通公司(56.21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4.56分)

中石化许昌分公司(52.62分)

许昌学院(36分)

市银保监分局(0分)

市银保监分局全部案件未处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组(详见附件3)

1、案件处置好的乡、镇、办

东城区永昌办事处(100分)

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7.42分)

示范区魏武办事处(97.02分)

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5.89分)

建安区河街乡(94.68分)

2、案件处置差的乡、镇、办

魏都区颍昌办事处(73.55分)

建安区五女店镇(73.34分)

魏都区文峰办事处(64.7分)

建安区先进制造业开发区(34分)

魏都区产业集聚区(32.67分)

(五)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详见附件4)

1、案件处置好的单位

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安区椹涧乡、建安区小召乡100分)

建安区五女店镇(90分)

建安区将官池镇(82.5分)

2、案件处置差的单位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分)

建安区灵井镇37.78分)

建安区张潘镇0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22年10月份(10月1日0:00时至10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8091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7235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9733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756件,热线举报63件,视频抓拍207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97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22年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0827件,当月应结案30967件,已结案26889件(按期结案22250件,超期结案4639件),按期结案率为71.85%,结案率86.83%;超期未处置案件4078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487次。

已立案的30827件案件中,事件类27371件,占案件总数的88.79%;部件类3456件,占案件总数的11.21%。(详见附件5)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0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8890件,占比33.06%)、建安区(5304件,占比19.73%)、东城区(4918件,占比18.29%)、市城市管理局(2218件,占比8.25%)、开发区(2189件,占比8.14%)、示范区(1337件,占比4.97%)、市公安局(695件,占比2.58%)、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465件,占比1.73%),以上8个单位处理了96.75%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40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3.25%。(详见附件6)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22年10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51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144件(按期结案115件,超期结案29件),按期结案率76.16%,结案率95.36%,超期未处置7件。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22年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类专项督导下发督查通知7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魏都区督查通知1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建安区督查通知18份,东城区督查通知9份,开发区督查通知6份,示范区督查通知9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交通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18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情况表

      4.干线公路沿线问题处置情况表

5.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6.10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