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9年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9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高铁沿线环境治理、中央公园管理考评及各项创建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2019年5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襄城县(98.73分)
第二名:鄢陵县(98.52分)
第三名:禹州市(97.14分)
第四名:长葛市(95.87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基本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长葛市、襄城县12319热线受理问题过少;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明确,确权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长葛市案件按期处置率较低。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示范区(87.07分)
第二名:建安区(80.19分)
第三名:东城区(79.9分)
第四名:魏都区(79.01分)
第五名:开发区(78.57分)
开发区超期未处置案件占比高,非市容环境类问题处置效率低。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许昌分公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许昌邮政公司、市教育局、市民政局、许昌铁通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银监分局、市人防办(100分)
第二名:市公安局(94.51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1.13分)
第四名:许昌移动公司(90.22分)
第五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86.68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46.4分)
倒数第二名:市商务局(52分)
倒数第三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54.71分)
倒数第四名:许昌供电公司(60.04分)
倒数第五名:达利广告公司(60.39分)
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按期结案率只有20%,案件处置不及时,主要是新兴路与文峰路交叉口施工工地围挡问题;
市商务局仅有的一个案件超期处置完成;
大河书局有限公司按期结案率不足50%,仅有的1个市民举报件未处理,主要是报刊亭广告问题。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东城区永昌办事处(100分)
第二名:开发区长村张乡政府(97.37分)
第三名:魏都区南关办事处(93.06分)
第四名:魏都区西大办事处(92.93分)
第五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92.27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56.59分)
倒数第二名:建安区苏桥镇政府(58.03分)
倒数第三名:魏都区北大办事处(58.92分)
倒数第四名: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64.44分)
倒数第五名:魏都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67.06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9年5月份(5月1日0:00时至5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9877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721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1079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775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1655件,视频抓拍515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32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9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4130件,当月应结案34183件,已结案32236件(按期结案27631件,超期结案4605件),按期结案率为80.83%,结案率94.3%;超期未处置案件1947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2197次。
已立案的34130件案件中,事件类30636件,占案件总数的89.76%;部件类3494件,占案件总数的10.24%。(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5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1203件,占比34.75%)、建安区(5597件,占比17.36%)、东城区(4926件,占比15.28%)、市城市管理局(3227件,占比10.01%)、开发区(2891件,占比8.97%)、市公安局(1142件,占比3.54%)、示范区(1127件,占比3.5%),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3.41%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3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6.59%。(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9年5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1. 清潩河东河堤莲城大道与前进路之间路段路灯不亮(东城区管辖);
2. 华佗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胡同内(实验小学门前路面)道路破损严重,影响通行(魏都区管辖);
3. 潩水路与新许路交叉口向西至兴昌路路北道路多处破损大坑(建安区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9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各类专项督导下发督查通知18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督查通知4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二)建安区。督查通知4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有6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2分。
(三)开发区。督查通知9份,督导案件中有1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四)东城区。督查通知4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五)其他单位。示范区、市公路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47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5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各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