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8年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8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5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2018年5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鄢陵县(99.7分)
第二名:长葛市(96.7分)
第三名:禹州市(95.66分)
第四名:襄城县(90.2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长葛市、鄢陵县案件量偏少。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明确,确权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襄城县案件处置情况较差。
各县市对12319热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热线举报基本闲置。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86.16分)
第二名:魏都区(79.06分)
第三名:开发区(75.3分)
第四名:示范区(73.47分)
第五名:建安区(64.96分)
建安区存在大量案件未处置、未按规定时间处置,整体案件的按期结案率低。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联通公司、许昌电信公司、市民政局、市工商局、许昌邮政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银监分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教育局、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许昌分公司、市商务局、许昌铁通公司(100分)
第二名:许昌日报社(96.01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许昌移动公司(94.65分)
第四名:市公安局(94.59分)
第五名:市食药监局(90.84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市人防办(44分)
倒数第二名:达利广告公司(45.14分)
倒数第三名: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57.14分)
倒数第四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62.25分)
倒数第五名:市供销社(78.67分)
市人防办有火车站广场施工无围挡及围挡倒伏问题在统计周期内未处置;
达利广告公司有3处阅报栏积尘积灰在统计周期内未处置;
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有3件市民举报施工扰民案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建安区将官池镇政府(98.67分)
第二名:魏都区文峰办事处(95.47分)
第三名:建安区新元办事处(94.1分)
第四名:魏都区东大办事处(91.22分)
第五名:开发区长村张乡政府(90.94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建安区产业集聚区(45.62分)
倒数第二名:建安区苏桥镇政府(53.3分)
倒数第三名:示范区魏武办事处(53.81分)
倒数第四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58.69分)
倒数第五名:建安区许由办事处(63.77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8年5月份(5月1日0:00时至5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7547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4860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8474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219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2403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411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77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8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0298件,当月应结案30525件,已结案28277件(按期结案22151件,超期结案6126件),按期结案率为72.57%,结案率92.64%;超期未处置案件2248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777次。
已立案的30298件案件中,事件类29593件,占案件总数的97.67%;部件类705件,占案件总数的2.33%。(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5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8606件,占比30.43%)、建安区(4978件,占比17.6%)、东城区(4177件,占比14.77%)、市城管局(3096件,占比10.95%)、开发区(2849件,占比10.08%)、示范区(1509件,占比5.34%)、市公安局(1089件,占比3.85%),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3.02%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6.98%。(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5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1.瑞贝卡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向西200米道路两侧(瑞贝卡厂区附近)向外冒污水(建安区管辖)。
2.魏武路与罗拐村道交叉口向南100米内路西快车道上大量遗撒泥土(建安区管辖)。
3.烟行街大量店外经营(魏都区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8年5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20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督查通知3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有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二)建安区。督查通知3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有9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8分。
(三)东城区。督查通知3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有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四)开发区。督查通知2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五)其他单位。示范区、市公路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80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8年5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48025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86.1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8.84分,扣拨经费4420元。
(二)魏都区。综合得分79.0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5.94分,扣拨经费7970元。
(三)开发区。综合得分75.3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9.7分,扣拨经费9850元。
(四)示范区。综合得分73.4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21.53分,扣拨经费10765元。
(五)建安区。综合得分64.9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0.04分,扣拨经费15020元。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5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各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