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8年4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8-05-16 08: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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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4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民营企业现场会观摩线路、三国文化周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4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关于加强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许政办〔20171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20184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长葛市(98.66分)

第二名:鄢陵县(97.3分)

第三名:襄城县(95.86分)

第四名:禹州市(94.84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襄城县及时核查率较低。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明确,确权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禹州市结案率、襄城县按期结案率相对较低。

各县(市)对12319热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热线举报基本闲置。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95.08分)

第二名:魏都区(86.36分)

第三名:开发区(85.89分)

第四名:建安区(80.49分)

第五名:示范区(77.59分)

示范区12319热线举报案件、非市容环境类案件未能及时处置,整体案件的按期结案率偏低。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市民政局、市工商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中石油许昌分公司、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市教育局、市商务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6.01分)

第三名:许昌移动公司(95.67分)

第四名: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94.68分)

第五名:市住建局(94.49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市质监局(44分)

倒数第二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46.66分)

倒数第三名:许昌供电公司(70.56分)

倒数第四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72.38分)

倒数第五名:市体育局(73.61分)

市质监局,毓秀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公共信息牌破损,在统计周期内未处置;

大河书局,3个案件,其中2个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置;

许昌供电公司,存在大量案件超期未处理,案件处置效率非常低,主要问题为电力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不能及时清理或未清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开发区长村张乡政府(83.91分)

第二名:建安区将官池镇政府(82.59分)

第三名:东城区祖师办事处(81.57分)

第四名:魏都区北大办事处(81.47分)

第五名:魏都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80.67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建安区河街乡政府(46.66分)

倒数第二名:示范区魏武办事处(54.43分)

倒数第三名:建安区苏桥镇政府(54.54分)

倒数第四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56.42分)

倒数第五名:建安区许由办事处(63.1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84月份(41000时至430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0512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4135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3316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608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2032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261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60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84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4025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0730件,已结案20112件(按期结案17068件,超期结案3044件),按期结案率为82.33%,结案率97.02%;超期未处置案件618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439次。

已立案的24025件案件中,事件类23410件,占案件总数的97.44%;部件类615件,占案件总数的2.56%。(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4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6826件,占比33.94%)、东城区(3018件,占比15.01%)、建安区(2653件,占比13.19%)、市城管局(2449件,占比12.18%)、开发区(2015件,占比10.02%)、示范区(1050件,占比5.22%)、市公安局(757件,占比3.76%),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3.32%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6.68%。(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84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537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1437件(按期结案1021件,超期结案416件),按期结案率66.43%,结案率93.49%,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100件。本月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为:

1.魏文路与宏腾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南无照经营游商(示范区管辖)。

2.腾飞大道与永昌路交叉口东北角慢车道下水道堵塞造成污水满溢(魏都区管辖)。

    3.许榆公路与灞陵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中间道路遗撒。(开发区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84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8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督查通知1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5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二)建安区。督查通知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1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2分。

(三)东城区。督查通知22份,督导案件中有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四)开发区。督查通知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有7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4分。

(五)示范区。督查通知1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5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六)市公路局。督查通知8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七)市人防办。督查通知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八)市住建局。督查通知5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九)其他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城管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5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84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24835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95.08分,超出规定标准分,不再扣拨经费。

(二)魏都区。综合得分86.3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8.64分,扣拨经费4320元。

(三)开发区。综合得分85.8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9.11分,扣拨经费4555元。

(四)建安区。综合得分80.4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4.51分,扣拨经费7255元。

(五)示范区。综合得分77.5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7.41分,扣拨经费8705元。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4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