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8年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8年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双节期间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整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2018年1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长葛市(99.01分)
第二名:鄢陵县(97.97分)
第三名:襄城县(97.52分)
第四名:禹州市(96.37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襄城县及时核查率相对较低。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禹州市案件整体按期结案率偏低。
各县市对12319服务热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89.24分)
第二名:魏都区(88.15分)
第三名:开发区(87.73分)
第四名:示范区(87.16分)
第五名:建安区(86.76分)
建安区案件一次完成率低,返工现象严重。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中石化许昌分公司、市银监分局、市食药监局、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民政局、许昌邮政公司、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许昌铁通公司、市发改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供销社、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5.54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4.49分)
第四名:市公安局(94.26分)
第五名:市交通局(93.91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许昌供电公司(61.68分)
倒数第二名:达利广告公司(64.79分)
倒数第三名: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68.01分)
倒数第四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72分)
倒数第五名:市住建局(82.75分)
许昌供电公司存在大量案件超期未处理,案件处置效率非常低,主要问题为电力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不能及时清理或未清理;
达利广告公司案件处置时效性低,大多数案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中航铁路总案件量少,约有一半不能按时处理,直接导致排名落后。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8.28分)
第二名:魏都区东大办事处(96.95分)
第三名:东城区永昌办事处(96.9分)
第四名:东城区祖师办事处(96.06分)
第五名:魏都区魏北办事处(95.95)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65.15分)
倒数第二名:魏都区七里店办事处(68.19分)
倒数第三名:建安区产业集聚区(76.84分)
倒数第四名:东城区天宝办事处(77.12分)
倒数第五名: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77.4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8年1月份(1月1日0:00时至1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0317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898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2377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708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866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400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68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8年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4412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3053件,已结案22447件(按期结案20287件,超期结案2160件),按期结案率为88%,结案率97.37%;超期未处置案件542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388次。
已立案的24412件案件中,事件类22056件,占案件总数的90.35%;部件类2356件,占案件总数的9.65%。(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8526件,占比37.98%)、建安区(3153件,占比14.05%)、市城管局(2515件,占比11.2%)、东城区(2382件,占比10.61%)、开发区(2296件,占比10.23%)、市公安局(1366件,占比6.09%)、示范区(909件,占比4.05%)、,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4.21%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5.79%。(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8年1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1.兴华路与南外环交叉口往北300米路东道牙上下水道堵塞,往外冒水(开发区管辖)。
2.解放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向南370米路东道路遗撒(开发区管辖)。
3.聚贤街与聚贤桥交叉口多处道路遗撒(示范区管辖)。
4.万丰路晚上6点之后大量无照经营游商(市城管局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8年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6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督查通知1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二)建安区。督查通知7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三)东城区。督查通知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四)开发区。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有6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2分。
(五)示范区。督查通知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六)其他单位。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28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8年1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542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开发区。(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7)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8年1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8)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8年1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7980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89.2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5.76分,扣拨经费2880元。
(二)魏都区。综合得分88.15分,距离标准分相差6.85分,扣拨经费3425元。
(三)开发区。综合得分87.73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27分,扣拨经费3635元。
(四)示范区。综合得分87.1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84分,扣拨经费3920元。
(五)建安区。综合得分86.7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8.24分,扣拨经费4120元。
附件: 1.建成区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1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7.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8.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