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12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7年1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2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2017年12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鄢陵县(99.58分)
第二名:长葛市(98.53分)
第三名:襄城县(97.74分)
第四名:禹州市(96.1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襄城县及时核查率相对较低。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禹州市公众投诉问题处置情况差,投诉问题未及时解决。
各县(市)对12319服务热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96.36分)
第二名:魏都区(95.94分)
第三名:开发区(90.76分)
第四名:建安区(89.45分)
第五名:示范区(80.49分)
示范区对公众投诉案件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处理;对非市容环境类案件处置情况差。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卫计委、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质监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8.02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7.42分)
第四名:许昌邮政公司(96.19分)
第五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95.7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许昌供电公司(59.34分)
倒数第二名:市供销社(75.35分)
倒数第三名:市人防办(82.45分)
倒数第四名:市体育局(84.74分)
倒数第五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88.8分)
许昌供电公司存在大量案件超期未处理,案件处置效率非常低,主要问题为电力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不能及时清理或未清理。
市供销社总案件量少,其中一半都不能按时处理,且存在返工现象,主要是解放路家家乐批发市场内卫生问题。
市人防办总案件量少,约有一半都不能按时处理,直接导致排名落后。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魏都区文峰办事处(99.69分)
第二名:魏都区西关办事处(99.15分)
第三名: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98.49分)
第四名:东城区邓庄乡政府(97.81分)
第五名:魏都区丁庄办事处(97.54)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东城区永昌办事处(60分)
倒数第二名:建安区河街乡政府(69.1分)
倒数第三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76.68分)
倒数第四名:建安区许由办事处(76.8分)
倒数第五名: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78.36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7年12月份(12月1日0:00时至12月31日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5720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719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7668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935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702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593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03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7年1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9999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7625件,已结案27126件(按期结案25262件,超期结案1864件),按期结案率为91.45%,结案率98.19%;超期未处置案件483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227次。
已立案的29999件案件中,事件类27461件,占案件总数的91.54%;部件类2538件,占案件总数的8.46%。(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2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0411件,占比38.38%)、建安区(4006件,占比14.77%)、市城管局(3154件,占比11.63%)、开发区(2918件,占比10.76%)、东城区(2520件,占比9.29%)、示范区(1323件,占比4.88%)、市公安局(1304件,占比4.81%),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4.51%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5.49%。(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年12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1.魏文路与文德街交叉口向东300米路北进入小区向北30米路西咱家老火锅1-4楼油烟污染(市环保局管辖)。
2.南海街与德星路交叉口往西100米路北井盖缺失(许昌供电公司管辖)。
3.聚贤街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西约200米路南快车道上道路遗撒黄土(示范区管辖)。
4.天宝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公交站亭旁边)路灯线盒盖缺失(许昌供电公司管辖)。
5.劳动路与西大街交叉口向南60米路东道牙边店外经营现象严重(市城管局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7年12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9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9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建安区。督查通知1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8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6分。
(二)开发区。督查通知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5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三)示范区。督查通知1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37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7.4分。
(四)市城管局。督查通知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五)市公路局。督查通知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六)市人防办。督查通知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9分。
(七)市住建局。督查通知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八)其他单位。东城区、魏都区、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共有督查通知48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7年12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484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7)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7年12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8)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年12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2150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96.36分,达到规定分值,不再扣拨经费。
(二)魏都区。综合得分95.94分,达到规定分值,不再扣拨经费。
(三)开发区。综合得分90.7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4.24分,扣拨经费2120元。
(四)建安区。综合得分89.45分,距离标准分相差5.55分,扣拨经费2775元。
(五)示范区。综合得分80.4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4.51分,扣拨经费7255元。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12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7.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8.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