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7-02-08 14: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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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双节期间市容环境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采集情况

201711日零时至131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2261件,其中: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4674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问题25508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492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694件,视频抓拍案件704件,环保推送71件,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18件。

二、案件处置情况

201711日零时至131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7584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6686件,已结案26100件(按期结案24523件,超期结案1577件),按期结案率为91.89%,结案率97.8%(详见附件1);超期未处置案件556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109次。在已立案的27584件案件中,事件类24869件,占案件总数的90.16%;部件类2715件,占案件总数的9.84%(详见附件2)。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0410件)、建安区(3455件)、开发区(2670件)、市城管局(2574件)、东城区(2506件)、市公安局(1558件)、示范区(1177件)、市住建局(871件),占结案总量的96.63%,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

(二)12319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1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808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768件(按期结案622件,超期结案146件),按期结案率76.98%,结案率95.05%,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27件,主要为:经济开发区21件。

三、督查情况

2017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95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

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16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2分。

(二)建安区

建安区接到督查通知1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三)开发区

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1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4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8分。

(四)东城区

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12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五)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接到督查通知4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六)其他单位

示范区督查通知8份,市住建局督查通知6份,市城管局、市交通局督查通知各4份,市公安局、许昌供电公司、中石化许昌分公司督查通知各2份,市人防办、许昌移动公司、许昌联通公司督查通知各1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四、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责任单位20171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各区排名(详见附件3

第一名:建安区(94.45分)

第二名:示范区(92.17 分)

第三名:魏都区(91.8分)

第四名:东城区(91.64分)

第五名:开发区(82.58分)

(二)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4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市食药监局、许昌邮政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体育局、市人防办、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供销社、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许昌铁通公司100 分)

第二名:市公路局(98.98分)

第三名:许昌联通公司( 95.84分)

 

倒数第一名:市交通局(58.75分)

倒数第二名: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68分)

倒数第三名:中石油许昌分公司(73.83分)

五、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1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1180元,具体金额如下:

(一)开发区

开发区综合得分82.58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2.42分,扣拨经费6210元。

(二)东城区

东城区综合得分91.6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36分,扣拨经费1680元。

(三)魏都区

魏都区综合得分91.8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2分,扣拨经费1600元。

(四)示范区

示范区综合得分92.1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2.83分,扣拨经费1415元。

(五)建安区

建安区综合得分94.45分,距离标准分相差0.55分,扣拨经费275元。

 

附件:1. 1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2.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3.各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市直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