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1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7-12-12 11: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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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1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201711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襄城县(98.35分)

第二名:长葛市(97.53分)

第三名:鄢陵县(96.69分)

第四名:禹州市(95.12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绝大多数案件能够及时核查。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鄢陵县按期结案率低于平均水平,禹州市公众投诉问题处置情况差,投诉问题未及时解决。

各县市对12319服务热线宣传力度有待提高。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91.84分)

第二名:魏都区(87.68分)

第三名:建安区(87.4分)

第四名:开发区(86.75分)

第五名:示范区(83.62分)

示范区对公众投诉案件重视程度不够,不能及时处理;对非市容环境类案件处置情况差;案件处置效率低,返工处理占比很大。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市食药监局、中石油许昌分公司、市卫计委、市工商局、市银监分局、许昌日报社、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许昌铁通公司、市民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大河书局有限公司、市文广新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6.47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5.97分)

第四名:市公安局(95.16分)

第五名:市住建局(94.83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五名:许昌移动公司(89.55分)

倒数第四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84.01分)

倒数第三名:市供销社(79.67分)

倒数第二名:市交通局(77.42分)

倒数第一名:许昌供电公司(64.6分)

许昌供电公司存在大量案件超期未处理,案件处置效率非常低,主要问题为电力设施上的非法小广告不能及时清理或未清理;

市交通局案件返工处理情况较多,主要为公交站亭设施损坏问题;

市供销社只有3个案件,其中1个案件超期、返工处理,由于总案件量少,故此案件直接导致考评排名落后。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魏都区文峰办事处(97.65分)

第二名:魏都区魏北办事处(97.55分)

第三名:东城区邓庄乡政府(96.81分)

第四名:建安区将官池镇政府(96.74分)

第五名:东城区永昌办事处(93.76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五名: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70.42分)

倒数第四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68.9分)

倒数第三名:东城区半截河办事处(67.86分)

倒数第二名:开发区长村张乡政府(62.16分)

倒数第一名:建安区苏桥镇政府(61.3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711月份(111000时至1130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5744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日常巡查发现并处理完成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214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派遣至各责任单位)的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7961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040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977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430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111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7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0521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9982件,已结案29298件(按期结案26531件,超期结案2767件),按期结案率为88.49%,结案率97.72%;超期未处置案件656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280次。

已立案的30521件案件中,事件类27816件,占案件总数的91.14%;部件类2705件,占案件总数的8.86%。(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1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11055件,占比37.73%)、建安区(4177件,占比14.26%)、市城管局(3385件,占比11.55%)、东城区(3146件,占比10.74%)、开发区(2881件,占比9.83%)、示范区(1589件,占比5.42%)、市公安局(1369件,占比4.67%),以上7个单位处理了94.2%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6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5.8%。(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11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928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894件(按期结案741件,超期结案153件),按期结案率79.85%,结案率96.34%,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15件。本月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为:

1. 兴业路与唐岗街交叉口西北角污水井盖向外冒水(东城区管辖)。

2. 聚贤街与文峰路交叉口向东200米左右路北大量的生活垃圾(建安区管辖)。

3. 魏武大道与许开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西井盖破碎,存在安全隐患(示范区管辖)。

4. 仓库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3米路两侧污水外流(魏都区管辖)。

5. 察院西街与文庙前街交叉口周边多个无照经营游商(市城管局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711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7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8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2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有1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6分。

(二)建安区。接到督查通知1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有1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4分。

(三)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有1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3分。

(四)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4分。

(五)示范区。接到督查通知9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9分。

(六)市交通局。接到督查通知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4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七)其他单位。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水务局3个单位共接到督查通知10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711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656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7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711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8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11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8855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91.8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16分,扣拨经费1580元。

(二)魏都区。综合得分87.68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32分,扣拨经费3660元。

(三)建安区。综合得分87.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6分,扣拨经费3800元。

(四)开发区。综合得分86.75分,距离标准分相差8.25分,扣拨经费4125元。

(五)示范区。综合得分83.6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1.38分,扣拨经费5690元。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11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7.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8.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