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全年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7-01-20 09: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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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各阶段性城市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四区一县、市直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2016年全年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收集情况

201611日零时至1231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受理城市管理案件450929件,其中: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75055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问题340336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10531件,市民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举报问题13024件,视频抓拍问题8586件,环保推送问题1111件,网站举报问题60件,媒体曝光问题33件,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举报问题2193件。

二、案件处置情况

2016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375852件,已派遣375842件。应结案363414件,已结案362673件(按期结案321406件,超期结案41267件),结案率99.8%,按期结案率为88.44%;超期未处置729件,返工处理案件21393次。在已立案的375852件案件中,事件类337421件,占案件总数的89.77%;部件类38431件,占案件总数的10.23%(详见附件一)。

2016年案件处置量分布表

 

  单位

指标

魏都区

许昌县

市城管局

东城区

开发区

市住建局

示范区

案件数

134563

49502

41839

41095

32059

18005

14868

比 例

37.1%

13.65%

11.54%

11.33%

8.84%

4.96%

4.1%

2016年案件量较多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许昌县、市城管局、东城区、开发区、市住建局、示范区,占案件总量的91.52%

三、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6年超期未处置案件共729件,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绿地脏乱、露天烧烤、非法小广告问题。存在超期未处置案件的主要是以下单位:

(一)市供电公司235件,主要涉及非法小广告问题。

(二)魏都区203件,主要涉及露天烧烤、暴露垃圾问题。

(三)许昌县126件,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问题。

(四)市城管局71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问题。

(五)开发区26件,主要涉及暴露垃圾问题。

四、返工处理案件情况

2016年案件返工处理21393次,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绿地脏乱、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乱停占道问题。案件返工处理次数较多的主要是以下单位:

(一)魏都区7118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问题。

(二)许昌县3633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问题

(三)东城区2742次,主要涉及暴露垃圾问题。

(四)开发区2585次,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问题。

(五)市公安局1671次,主要涉及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占道问题。

五、12319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12319公众投诉案件共14569件,已结案14490件(按期结案11314件,超期结案3176件),结案率99.46%,按期结案率77.66%,超期未处置76件(其中市城管局29件、魏都区25件)。12319公众投诉案件超期处理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问题。

六、督查情况

2016年,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对12319热线市民投诉案件、道路遗撒、暴露垃圾、绿地脏乱等超期未处置案件进行了督办,共下达1136份督查通知,3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整改情况如下:

(一)魏都区

魏都区督查通知180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26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二)许昌县

许昌县督查通知18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5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三)开发区

开发区督查通知10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94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四)东城区

东城区督查通知131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8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五)示范区

示范区督查通知98份,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59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六)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督查通知4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36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七)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督查通知6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4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八)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督查通知6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5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九)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督查通知2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督查通知5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8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一)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督查通知2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7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二)市供电公司

市供电公司督查通知2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45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三)中石油许昌分公司

中石油许昌分公司督查通知1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9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四)中石化许昌分公司

中石化许昌分公司督查通知10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五)许昌联通公司

许昌联通公司督查通知28份,督导案件中存在4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六)许昌移动公司

许昌移动公司督查通知1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七)许昌铁通公司

许昌移动公司督查通知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十八)其他单位

市水务局督查通知14份,市工商局、市人防办督查通知各9份,市食药监局督查通知7份,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电信公司督查通知各5份,市旅游局、市银监分局、市行政服务中心、许昌邮政公司督查通知各4份,市卫计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督查通知各3份,市发改委督查通知1份,均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

七、绩效考评结果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责任单位2016年案件处置情况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如下(详见附件二):

(一)县(区)组排名

第一名:东城区(90.17分)

第二名:许昌县(86.57分)

第三名:魏都区(84.94分)

第四名:开发区(84.81分)

第五名:示范区(83.55分)

(二)市直及企事业单位排名

1.排名前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卫计委、市银监分局、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100分)

第二名: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民政局(99.33分)

第三名:市教育局(97.5分)

2.排名后三名的单位

第一名:中石油许昌分公司(76.21分)

第二名:中石化许昌分公司(77.69分)

第三名: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80.55分)

八、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文件中“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的规定,现对四区一县2016年扣拨经费情况通报如下:

全年扣拨经费情况汇总表

序号

单位

上半年合计

(单位:元)

下半年合计

(单位:元)

全年合计(单位:元)

1

示范区

58510

10185

68695

2

开发区

43390

17765

61155

3

魏都区

40290

20060

60350

4

许昌县

31945

18615

50560

5

东城区

19130

11155

30285

合计

(单位:元)

193265

77780

271045

 

附件:1.2016年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表

2.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2016年绩效考评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