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7年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7-11-14 09: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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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紧紧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现场会、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各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10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绩效考评排名情况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县(市)、建成区、市直责任单位201710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县、市组排名

第一名:襄城县(98.8分)

第二名:长葛市(97.98分)

第三名:禹州市(96.91分)

第四名:鄢陵县(91.58分)

各县(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情况稳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采集方面:案件采集有效率高、作废案件少,绝大多数案件能够及时核查。

案件派遣方面:各县(市)对责任单位职责划分清晰,案件派遣工作准确、及时。

案件处置方面:鄢陵县案件处置情况差,按期结案率远低于其他县市,且案件返工现象严重,公众投诉问题重视程度不够,投诉问题未及时解决。

(二)建成区组排名(详见附件1

第一名:东城区(94.11分)

第二名:开发区(91.13分)

第三名:建安区(88.79分)

第四名:魏都区(87.06分)

第五名:示范区(84.71分)

(三)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2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许昌电信公司、市工商局、市银监分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高铁东站)、市卫计委、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许昌邮政公司、中石油许昌分公司、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民政局、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大河书局有限公司、市质监局、市商务局(100分)

第二名:许昌联通公司(99.34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7.01分)

第四名:达利广告公司(96.81分)

第五名:许昌日报社(95.71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许昌供电公司(60.66分)

倒数第二名:市交通局(68.49分)

倒数第三名:市供销社(72分)

倒数第四名:市住建局(85.04分)

倒数第五名:市体育局(85.24分)

(四)乡、镇、街道办事处排名(详见附件3

排名前五名的单位

第一名:示范区魏武办事处100分)

第二名:建安区将官池镇政府(98.72分)

第三名:东城区邓庄乡政府(98.49分)

第四名:魏都区北大办事处(96.39分)

第五名:开发区龙湖街道办事处(95.72分)

排名后五名的单位

倒数第一名:示范区尚集镇代管区(62.46分)

倒数第二名:魏都区高桥营办事处(63.64分)

倒数第三名:东城区天宝办事处(70.92分)

倒数第四名:建安区产业集聚区(71.94分)

倒数第五名:开发区长村张乡政府(73.25分)

二、信息采集情况

201710月份(101000时至103124:00),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1943件,其中:由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4527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25309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691件,“12319”公众投诉问题962件,监控系统视频抓拍案件368件,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86件。

三、派遣处置情况

2017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27408件,其中当月应结案26448件,已结案25807件(按期结案23226件,超期结案2581件),按期结案率为87.82%,结案率97.58%;超期未处置案件614件,案件返工处理次数1056次。

已立案的27408件案件中,事件类24454件,占案件总数的89.22%;部件类2954件,占案件总数的10.78%。(详见附件4

(一)主要单位处置情况

10月份,处置案件量大的单位依次是:魏都区(9341件,占比36.2%)、建安区(3614件,占比14%)、市城管局(2861件,占比11.09%)、东城区(2777件,占比10.76%)、开发区(2612件,占比10.12%)、市公安局(1359件,占比5.27%)、示范区(1351件,占比5.24%)、市住建局(710件,占比2.75%),以上8个单位处理了94.89%的案件,是承担城市管理任务的主要单位。其他35个单位处置案件占比95.43%。(具体案件处置情况详见附件5

(二)公众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710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000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947件(按期结案726件,超期结案221件),按期结案率72.6%,结案率94.7%,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31件。本月市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热点问题为:

1.永昌路与恒丰路交叉口处红绿灯不亮(市公路局管辖)。

2.七一路清华苑对面路灯不亮(许昌供电公司管辖)。

3.许由路与延安路交叉口东南角砂锅饭店导致绿化带被毁(开发区管辖)。

4.育才路与六一路交叉口向南60米路西军分区干休所前游商占道经营(市城管局管辖)。

四、督查督办情况

201710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73份,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查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扣分如下:

(一)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14份,督导案件中有11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2分。

(二)建安区。接到督查通知12份,督导案件中有12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4分。

(三)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12份,限期整改通知书2份,督导案件中有3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9分。

(四)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1份,督导案件中有9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4分。

(五)市城管局。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5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六)市环保局。接到督查通知1份,督导案件中5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七)许昌供电公司。接到督查通知4份,督导案件中10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八)其他单位。示范区、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市交通局等8个单位共接到督查通知24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五、城市管理问题分析

(一)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710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614件,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较多的单位主要为魏都区、许昌市供电公司。(具体情况详见附件6

(二)建成区案件处置效率情况

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5个建成区承担着全市主要的城市管理问题的处置,其中各区案件处置效率较低、严重影响城市管理工作效能提升的单位如下。(详见附件7

(三)全市主要城市管理问题情况

201710月份,根据建成区及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责,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根据案件采集情况,分析各单位存在的高发城市管理问题如下。(详见附件8

六、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魏都区人民政府、建安区人民政府(原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710月份,对各区扣拨经费合计14600元,具体如下:

(一)东城区。综合得分94.11分,距离标准分相差0.89分,扣拨经费445元。

(二)开发区。综合得分91.13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87分,扣拨经费1935元。

(三)建安区。综合得分88.79分,距离标准分相差6.21分,扣拨经费3105元。

(四)魏都区。综合得分87.06分,距离标准分相差7.94分,扣拨经费3970元。

(五)示范区。综合得分84.71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0.29分,扣拨经费5145元。

 

附件: 1.建成区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3.乡、镇、街道办事处组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表

4.事部件高发问题处置情况表

5.10月份数字化城市管理案件处置情况表

6.主要责任单位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表

7.建成区城市管理问题处置效率较低单位情况一览表

8.各责任单位城市管理高发问题情况一览表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