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7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2016年7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围绕国家卫生城复检、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四区一县、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7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采集情况
2016年7月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40654件,其中: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6254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问题31350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725件,受理市民拨打“
二、整体处置及排名情况
2016年7月1日零时至7月31日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4390件,其中当月应结案33767件,已结案33138件(按期结案30207件,超期结案2931件),按期结案率为89.46%(县区组按期结案率为89.01%,市直及企事业单位为91.56%,详见附件1),结案率98.14%;当月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591件;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案件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1368件,共返工处理1539次。在已立案的34390件案件中,事件类30808件,占案件总数的89.58%;部件类3582件,占案件总数的10.42%(详见附件2)。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责任单位2016年7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区(县)组排名(详见附件3)
第一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91.27分)
第二名:开发区(89.74分)
第三名:魏都区(86.4分)
第四名:许昌县(85.92分)
第五名:东城区(79.02 分)
(二)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4)
第一名:市人防办、市电信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民政局、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卫计委、市文广新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许昌日报社、市质监局(100 分)
第二名:市水务局(96.45分)
第三名:大河书局有限公司( 92分)
倒数第一名:市铁通公司(38.5分)
倒数第二名:达利广告公司(46.95分)
倒数第三名: 中石油许昌分公司(70.71分)
三、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6年7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共591件,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路灯、广告牌、道路破损等问题。超期未处置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单位:
(一)魏都区248件,主要涉及暴露垃圾、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区农业和水务局86件、新兴办事处46件、区城管局五中队25件。
(二)市城管局117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城管监察支队117件。
(三)东城区93件,主要涉及道路破损、路灯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区规划建设环保局21件、绿化管养大队20件。
(四)许昌县37件,主要涉及广告牌类问题。涉及主要平台单位为县二级平台18件。
四、各责任单位存在主要问题
(一)东城区
1.魏文路与新兴路交叉口南侧游园内私自设施游乐设施;
2.八里营高铁桥下有多处施工废弃料;
3.秋湖湿地卫生保洁需加强。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外环、西外环两侧多处村道口脏乱、积存垃圾杂物。
(三)许昌县
1.瑞贝卡大道与潩水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大正翡翠花园工地南围墙缺失严重;
2.瑞贝卡大道与潩水路交叉口向东5米路南大正翡翠花园工地北门路面未硬化;
3.瑞贝卡大道与潩水路向南300米路东大正翡翠花园工地东南角黄土未覆盖。
(四)魏都区
1.东顺河街东鑫悦广场西出口处道路未硬化,建筑物料和渣土未覆盖,车辆出入造成快车道道路污染(泥);
2.仓库路明泰瑞云佳苑工地门前路面未硬化;
3.北大街兴盛朝阳尚居工地出口处道路未硬化。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文峰路尚集处两侧慢车道、绿化带脏乱、积存垃圾杂物。
(六)市住建局
东顺河街东鑫悦广场西出口建筑物料和渣土未覆盖,车辆出入造成快车道道路污染(泥)。
(七)市城管局
1.中午时段连城大道多处十字路口有占道经营现象;
2.七一路、南大街上多处十字路口有散发小广告现象。
(八)市公安局
夜间时代广场前有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
(九)市公路局
1.北外环京广立交桥处快车道路面扬尘现象突出;
2.南外环京广铁路桥向东至高速口路两侧多处积尘积土和路面油污污染;
3.许长快速通道(许开路至尚集街段)快车道路面积存小石子等颗粒物,有道路扬尘现象;
4.西外环(华佗路至新兴路段)快车道积尘积土,有道路扬尘现象。
(十)市交通局
环城公路有大货车满载运输货物未采取封闭或覆盖措施,造成道路扬尘现象。
五、公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6年7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
截至目前,公众举报的热点城市问题尚未解决的主要是:
1.南海街与学院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路灯旁有线缆下垂(东城区管辖);
2.八一路与百花北路交叉口往北100米路东绿地内有私搭乱建棚子养蜂(东城区管辖);
3.兴业路水木清华小区对面和门口晚上夜市摊点占道经营、噪音扰民(东城区管辖);
4.屯田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向北四海游园里私设娱乐设施并有无照经营游商(开发区管辖);
5.火车站进站口和售票厅处污水外流(市城管局管辖);
6.魏文路南段许扶运河游园私设娱乐设施并有无照经营游商(东城区管辖)。
六、返工处理案件情况
2016年7月份,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接收到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1368件,共返工处理1539次。
案件返工处理情况较为严重的单位:
(一)魏都区439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新兴办事处99次、灞陵办事处43次、丁庄办事处36次。
(二)许昌县362次,主要涉及杂草滋生、道路遗撒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许由办事处110次、县绿化处76次。
(三)东城区196次,主要涉及绿地脏乱、杂草滋生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绿化管养大队76次、综合执法局39次。
(四)开发区170次,主要涉及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综合服务中心65、龙湖街道办58次。
(五)市城管局130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城管监察支队121次。
七、督查情况
2016年7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95份,限期整改4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导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处罚如下:
(一)魏都区
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1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9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3.8分。
(二)许昌县
许昌县接到督查通知1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4.4分。
(三)开发区
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四)东城区
东城区接到督查通知14份,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督导案件中存在59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2.6分。
(五)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接到督查通知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7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3.4分。
(六)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七)市公路局
市公路局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4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8分。
(八)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接到督查通知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9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8分。
(九)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十)中石油许昌分公司
中石油许昌分公司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十一)许昌供电公司
许昌供电公司接到督查通知3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4分。
(十二)市铁通公司
市铁通公司接到督查通知1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2分。
(十三)其他单位
示范区督查通知9份,市环保局、市联通公司督查通知各3份,市人防办督查通知2份,市移动公司督查通知1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八、加分奖励
6月29日,市联通公司义务对许继大道与光明一巷丁字路口向东架空线缆损坏脱落的问题进行了处理,特给予0.3分的加分奖励。
九、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以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6年7月份,对四区一县扣拨经费合计21325元,具体金额如下:
(一)东城区
东城区综合得分79.0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5.98分,扣拨经费7990元。
(二)许昌县
许昌县综合得分85.9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9.08分,扣拨经费4540元。
(三)魏都区
魏都区综合得分86.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8.6分,扣拨经费4300元。
(四)开发区
开发区综合得分89.7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5.26分,扣拨经费2630元。
(五)示范区
示范区综合得分91.27分,距离标准分相差3.73分,扣拨经费18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