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2016年8月份运行情况通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6-09-14 1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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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围绕国家文明城迎检、大气污染防治等活动,多渠道收集上报各类城市管理问题,不断提高案件派遣效率,开展多种形式的案件督导、督办工作,四区一县、市直有关责任单位及时快速、协同处置数字城管案件。现将8月份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采集情况

201681日零时至831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有效受理各类城市管理问题38091件,其中: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信息采集员自行处理的非法小广告、暴露垃圾等问题5935件,信息采集员采集上报各类问题28862件,信息采集车采集问题729件,受理市民拨打“12319城市管理热线举报问题1172件,视频抓拍案件832件,媒体曝光10件,环保推送179件,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接到城市管理问题举报372件。

二、整体处置及排名情况

201681日零时至83124时,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共立案各类问题32153件,其中当月应结案31822件,已结案31570件(按期结案29322件,超期结案2248件),按期结案率为92.14%(县区组按期结案率为92.62%,市直及企事业单位为90.73%,详见附件1),结案率99.21%;当月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243件;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案件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1074件,共返工处理1381次。在已立案的32153件案件中,事件类28494件,占案件总数的88.62%;部件类3659件,占案件总数的11.38%(详见附件2)。

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对各责任单位20168月份绩效考评排名情况如下:

(一)区(县)组排名(详见附件3

第一名:东城区(94.54分)

第二名:城乡一体化示范区(93.23分)

第三名:魏都区(93.14分)

第四名:许昌县(92.92分)

第五名:开发区(92.64分)

(二)市直及企事业单位组排名(详见附件4

第一名:市发改委、市工商局、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有线电视许昌分公司、市民政局、中石化许昌分公司、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质监局(100分)

第二名:市水务局(97.76分)

第三名:市公路局(97.64分)

 

倒数第一名:市铁通公司(60分)

倒数第二名:许昌日报社(76分)

倒数第三名:市交通局(78.73分)

三、超期未处置案件情况

20168月份,系统遗留超期未处置案件共243件,主要为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路灯、广告牌、道路破损等问题。超期未处置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单位:

(一)魏都区70件,主要涉及道路破损、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21件、丁庄办事处15件。

(二)许昌县52件,主要涉及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新元办事处11件、县水务局10件。

(三)市城管局41件,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店外经营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城管监察支队41件。

(四)许昌供电公司24件,主要涉及非法小广告问题。

四、各责任单位存在主要问题

(一)东城区

1.花都大道两侧店外经营、占道经营问题突出;

2.花都大道两侧门店店外摆放杂物,慢车道保洁不到位,绿地有卫生死角;

3.永昌办事处对面(路北)积存垃圾渣土;

4.陈庄街与八龙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两侧大堆黄土未覆盖;

5.莲城大道与魏武大道交叉口向北100米路西工地内大堆黄土未覆盖。

(二)经济技术开发区

1.南外环与许平南引线交叉口西北角有施工废弃料;

2.工农路与昌和路交叉口向北120米路东再向东200米路南有大量暴露垃圾;

3.南外环与丰产路交叉路口向南80米再向西100-150米内路北绿地内有暴露垃圾;

4.个别路段绿化带有卫生死角;

5.南外环与文兴路交叉口向西900米路北新修道路上(界牌西50)积存垃圾渣土。

(三)许昌县

1.学院路与金叶大道丁字口向西80米路南渣土裸露未覆盖;

2.学院路与金叶大道丁字口向南300米路西小路内有大堆施工废弃料;

3.新元大道与西航路交叉口向东90米路北   有渣土裸露未覆盖。

(四)魏都区

1.文峰路与小王庄村道口向南至瑞贝卡大道路西人行道西侧绿地内脏乱严重;

2.瑞贝卡大道与仓库路交叉口向西绿地西侧断墙内大面积暴露垃圾;

3.仓库路与振兴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北积存垃圾渣土。

(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1.魏武大道与北外环交叉口向北100米内路西乱堆物料、积存垃圾杂物;

2.魏武大道两侧多处村道口周边的绿化带脏乱、积存垃圾;

3.许长快速通道尚集处周边路面保洁不及时,绿化带有卫生死角。

(六)市住建局

八一路与翠林北路交叉口向南路西有餐饮门店经营烧烤,产生油烟污染现象。

(七)市城管局

1.下班时间段莲城大道多处十字路口处有摊点占道经营现象;

2.七一路、南大街经常有散发小广告现象。

(八)市公安局

1.时代广场处中午和夜间有三轮车非法载客现象;

2.解放路以及紫云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向南夜间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突出;

3.新田360广场北门处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

(九)市公路局

西外环与新兴路交叉口向北至华佗路,快车道道路扬尘现象突出。

(十)市交通局

环城公路、许长快速通道经常有大货车未按要求采取覆盖或封闭措施、满载运输沙子等物料,造成道路遗撒或扬尘现象。

五、公众举报投诉案件办理情况

20168月份,市民群众通过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和使用许昌智慧城管便民服务平台共举报、投诉城市管理问题1445件(本月应结案),已结案1407件(按期结案1145件,超期结案262件),按期结案率79.24%,结案率97.37%,公众举报超期未处置31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单位:市城管局17件、开发区4件。

截至目前,公众举报的热点城市问题尚未解决的主要是:

1.塔东路与文翠街交叉口东南角私搭大型遮阳布店外经营(市城管局管辖);

2.湖滨路与铁东街交叉口向西铁东街里路灯不亮(市供电公司管辖);

3.八一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公厕东墙上电线烧坏破损(市供电公司管辖)。

六、返工处理案件情况

20168月份,部分责任单位虚报接收到的城市管理问题处理结果,造成返工处理的案件1074件,共返工处理1381次。

案件返工处理情况较为严重的单位:

(一)魏都区355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暴露垃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新兴办事处72次、区城管局五中队41次、区城管局三中队36次。

(二)许昌县221次,主要涉及杂草滋生、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县绿化处50次、许由办事处41次。

(三)东城区215次,主要涉及绿地脏乱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绿化管养大队86次、区水务局35次。

(四)市公安局209次,主要涉及机动车乱停乱放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东城区派出所43次、交警支队14次。

(五)市城管局125次,主要涉及无照经营游商问题。涉及主要三级平台单位为城管监察支队125次。

七、督查情况

20168月份,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督导组针对当月系统超期未处置案件、日常路面巡查发现问题下发督查通知117份。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相关规定,对督导问题处置效率低的责任单位处罚如下:

(一)魏都区

魏都区接到督查通知1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8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6分。

(二)许昌县

许昌县接到督查通知16份,督导案件中存在5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分。

(三)开发区

开发区接到督查通知5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四)市城管局

市城管局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4分。

(五)市住建局

市住建局接到督查通知9份,督导案件中存在2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4分。

(六)市交通局

市交通局接到督查通知7份,督导案件中存在8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1.6分。

(七)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接到督查通知4份,督导案件中存在10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2分。

(八)许昌供电公司

许昌供电公司接到督查通知2份,督导案件中存在3件案件未按通知规定时限完成,督查扣分0.6分。

(九)其他单位

东城区督查通知13份,示范区督查通知9份,市环保局、市联通公司督查通知各4份,市公路局、市食药监局督查通知各3份,市旅游局、市银监分局、市文广新局、市移动公司督查通知各2份,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供销社、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市工商局、行政服务中心、许昌邮政公司、市电信公司督查通知各1份,均能够按照通知规定时限完成,不再扣分。

八、加分奖励

(一)84日,许昌县义务对农贸路和新许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线缆下垂问题进行了处理,给予0.3分的加分奖励。

(二)84日,魏都区义务对西外环与小铁路交叉口向东600米内暴露垃圾问题进行了处理,给予0.3分的加分奖励。

九、扣拨经费情况

依据《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第七款第五条规定:市拨经费的划拨与考评结果挂钩。每月依据绩效考评结果,分别对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调剂划拨相应经费,95分为标准,每低1分核减经费500元。

20168月份,对四区一县扣拨经费合计4265元,具体金额如下:

(一)开发区

开发区综合得分92.6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2.36分,扣拨经费1180元。

(二)许昌县

许昌县综合得分92.92分,距离标准分相差2.08分,扣拨经费1040元。

(三)魏都区

魏都区综合得分93.1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86分,扣拨经费930元。

(四)示范区

示范区综合得分93.23分,距离标准分相差1.77分,扣拨经费885元。

(五)东城区

东城区综合得分94.54分,距离标准分相差0.46分,扣拨经费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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