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关于尽快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的通知(许数督办〔2013〕3号)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3-09-23 10:5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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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新区管委会: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许政办〔2013〕7号)要求,新增加责任单位平台建设须于本周内完成,3月15日开始试运行,4月1日正式运行。为保证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请你单位尽快按要求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成立数字化城市管理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并于3月13日16:00前,将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平台负责人的姓名、办公电话、手机、确定的平台办公地址等情况报送至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地址:魏文路联通公司9楼),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cssgzx@163.com。
特此通知。
 
 
                   一三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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