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关于印发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信息采集工作重点及标准的通知

阅读:    出处:     发布日期:2015-01-22 16:18:08
【字号:

许昌县、魏都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各责任单位:

为充分发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的优势,切实做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城市管理问题的采集上报、立案派遣、督导督查,建立长效化信息采集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效能,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经过认真研究,制定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信息采集工作重点及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月19

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信息采集工作

重点及标准

 

为进一步加强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有关问题的采集上报、立案派遣和督导督查,建立长效化信息采集工作机制,实现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常态化管理,制定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信息采集工作重点及标准如下。

一、采集范围

建成区所有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环城公路及两侧视野范围;主要出入市口向西扩展至永登高速引线,向南扩展至许平南高速引线,向北扩展至长葛界,向东扩展至东城区辖区。

二、采集重点及标准

(一)城中村

1.绿化带、田地、主要村道无成堆、成片的生活垃圾;

2.垃圾存放点(垃圾箱、垃圾池)每天定期清理一次,没有垃圾漫溢现象;

3.村道两侧墙体和线杆的胡喷乱画、张贴小广告;

4.主要村道路面出现严重道路破损现象;

5.主要村道两侧无乱堆物堆料影响通行的现象;

6.无私搭乱建行为;

7.公厕内部设施无严重破损锈蚀或缺失现象,下水道无堵塞、粪便积存现象;

8.夏季无焚烧秸秆现象;

9.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城市管理问题。

(二)城乡结合部

1.各出入市口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

2.垃圾存放点(垃圾箱、垃圾池)每天至少清理一次,没有垃圾漫溢现象;

3.环城公路、出入市口等部位动态保洁到位,路面无成片的垃圾、道路污染现象;

4.环城公路、出入市口等部位无暴露垃圾、积存垃圾渣土、绿地脏乱、乱堆物堆料现象;

5.河道无水体污染、水面漂浮物、脏乱现象,河道两侧无绿地脏乱、暴露垃圾现象;

6.路面状况良好,无严重破损、坑槽现象;

7.无私搭乱建行为;

8.夏季无焚烧秸秆现象;

9.无存在安全隐患的其它城市管理问题。

三、职责分工

(一)信息采集公司。公司主管、督导和各小组组长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的采集巡查指导,督促指导信息采集员及时发现问题,快速采集上报;信息采集员按照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信息采集工作重点及标准的要求,在各自工作网格内进行巡查采集,对城中村每周不少于3次巡查,城乡结合部和环城公路每天巡查1次,并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核实核查任务。

(二)信息采集管理科。加强对信息采集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加大对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案件漏报情况、采集员上岗情况、信息上报和核查情况的考核力度,强化对采集公司的管理,提高采集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信息采集质量,确保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得以全面采集;做好与责任单位的对接,协调有关问题快速得以处置,并就路段考核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三)指挥派遣科。及时将采集员上报、领导批示、媒体曝光、12319热线举报的各类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环境问题派遣至责任单位,跟踪案件处置情况,对超期未处置的案件通过系统提示、电话等进行督促,利用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对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及时进行提醒督导。

(四)绩效评价科。将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有关问题处置情况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体系,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就疑难问题和超期未处置问题建立督导工作台账,及时向有关单位下发督查通知,督促责任单位按时处置,提高案件按期结案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中心各科室和采集公司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司其职,认真做好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有关问题的信息采集、案件派遣、督办落实工作,确保各类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派遣、及时解决。

(二)加强考核,确保实效。一是加大对采集公司的督导考核力度,及时发现问题进行通报,严格按照合同和信息采集考核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处罚;二是加大对超期未结案件的督办力度,及时下发督办通知书,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解决问题。对重视程度不够、整改措施不力、处置成效不明显的有关单位,中心将按照依据绩效考评办法进行扣分和处罚,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