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
魏都区、许昌县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201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全面提升了城市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为进一步调动各相关责任部门(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决定表彰2013年度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十佳信息采集员。现就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标准以数字城管年度绩效考评情况为主要依据,注重工作实绩。
(二)坚持评审从严的原则。评审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把关,使评选出的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十佳信息采集员,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三)坚持专项指标和全面考评相结合的办法。主要依据数字城管派遣任务完成情况,参考数字城管案件办理量、按期结案率、结案率、领导批示件和12319热线群众投诉件办结情况等指标,进行专项考评和综合评价。
二、评选基本条件
(一)优秀单位和先进单位
1、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能够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面履行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职能工作业绩突出。
2、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内部工作机制,规范运行处置流程,全面落实“定人、定岗、定责、定时”的要求,本单位涉及数字化城管工作的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做好数字城管工作的基本技能、规律和方法。
3、具体负责承办数字城管派遣案件,与市数字化城管中心团结协作、加强沟通,积极完成数字城管平台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部门内部管理有序,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能够及时接收、办理、回复数字城管系统派遣的工作任务。
5、反应快速、责任到位、分工明确,处置数字化城管案件快捷高效,在本部门数字化城管工作中承办大量数字城管系统派遣案件的。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城市管理相关业务知识和案件办理流程,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操作能力。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志,关心集体,大局观念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取得突出成绩。
4、具体承办、协调、组织、安排本单位(部门)数字城管系统派遣工作,加强数字城管案件部门内部的协调处置,任劳任怨,为推进全市数字城管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三)十佳信息采集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信息采集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不惧困难。
3、公司内部业绩考核优秀者。
三、推荐的程序
1、本次评选优秀单位5个,先进单位15个,由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按照《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许政办【2013】7号)和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全年度考评情况及评选条件进行评选。评选先进个人50个(名额分派详见附件),优秀信息采集员10个,由各单位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上报。
2、各推荐单位应在适当范围内对推荐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反映的情况要及时了解并上报。
3、我办将组织有关人员对推荐对象进行材料审核,经审定后发文表彰。
四、有关事项和要求
1、各单位要把评选工作作为一件重要工作,加强领导,统一部署,在认真总结2013年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执行。
2、推荐的先进个人、十佳信息采集员应以基层职工为主,严格控制领导成员人数,要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先进典型。
3、推荐名单请于2014年1月28日前书面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公室(办公地点:市联通大楼9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2013年度优秀单位先进单位推荐表
2、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2013年度先进个人推荐表
3、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十佳信息采集员推荐表
4、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张茜,电话:0374-2990020)